10月23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关于推动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建筑企业外出施工行业党委书记王润晓出席并介绍情况,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李永刚、省建筑企业外出施工联络服务站主任戚立强、中儒科信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高俊海等回答记者提问。
山东是人口大省、经济大省、文化大省,地理位置优越、产业门类齐全、文化底蕴深厚,为推动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深入推进,走出去发展越来越成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深入实施建筑业走出去战略,持续巩固省外传统区域市场,不断扩大省外重点市场份额,组织引导企业积极开拓新市场、新领域。“十四五”以来,全省建筑业省外产值保持较高速度增长,累计完成1.52万亿元,龙头骨干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带动力持续增强,“齐鲁建造”品牌影响力不断彰显,建筑业走出去发展呈现良好势头,为地方经济增长、稳定就业和促进财政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委金融办等15个省直部门单位印发《意见》,以大力支持我省建筑业企业开拓省外市场、加快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为主题主线,提出了推动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的总体目标、对策措施和服务保障。
《意见》提出,到2026年底,全省建筑业省外产值超过6000亿元,省外产值超10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达到20家,省外产值超50亿元的大型企业达到30家,培育10个建筑产业输出集群和20个建筑劳务输出集群。
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意见》提出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推动优势产业输出、搭建推介对接平台、建立协同发展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快人才队伍培养、促进规范自律发展等七个方面的对策措施,进一步发挥省直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支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的长效机制和强大合力。
为保证对策措施落实到位,《意见》提出强化党建引领、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法律服务、增强品牌支撑、注重宣传引导等五个方面的服务保障机制,更好统筹各方面力量,更好营造促进走出去发展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与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常态化对接协调机制,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解读活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助推全省建筑业企业更好更快走出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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