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山东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润晓等出席通气会,对相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工作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锚定“走在前、挑大梁”目标定位,充分与国家《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相衔接,结合新质生产力培育、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等工作,明确绿色建筑推广、高品质住宅建设、新建建筑节能降碳、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绿色建材等12项重点任务及工作措施,对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工作方案》提出,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新区、城市更新重点片区按照绿色城区相关标准规划建设,鼓励工业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高品质住宅以及城市新区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超高层建筑全面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国家、省建筑节能标准规范,大力推广超低能耗、低碳建筑,积极探索近零能耗、近零碳建筑建设模式和技术路径;以城市为单位建立建筑节能减碳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制定既有建筑年度节能改造计划,合理确定改造时序等。
《工作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省新增绿色建筑2亿平方米以上、占城镇新竣工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新建超低能耗、低碳建筑及近零能耗、近零碳建筑20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600万平方米,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基本形成覆盖设计、生产、施工、验收、运维等环节的建筑绿色低碳技术标准体系。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抓好配套政策完善、试点项目创建、保障支撑强化等工作,全力完成《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城乡建设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