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记者从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闻通气会现场了解到,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关于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的通知》,并同步发布两个标准体系,明确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首要责任,全链条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建造更多人民满意的“好房子”。
明确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
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
“抓工程质量安全,就要抓住‘牛鼻子’。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总牵头人’。”通气会现场,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润晓表示,建设单位对质量安全责任的认知程度、对技术标准体系的把握程度、对施工过程管理的精细程度,直接决定了项目的质量安全水平与品质。特别是在建设“好房子”上,落实“五好”要求、解决“6633”问题,建设单位都是直接组织者和执行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上述两则通知,清晰、精准地明确了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两个维度的法定责任和管理要求,引导建设单位建立更加专业化、精细化的管理体系,解决部分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仍存在的问题。
两则《通知》均明确严格执行法定程序,严禁未取得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严格执行工程承发包制度,依法组织招标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严禁肢解发包工程、违规指定分包单位。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对确需调整工期且具备可行性的,要有经专家论证的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措施和方案。如实提供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原始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强化对参建各单位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的管理,加强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检查。
房产开发企业应落实质量信息公示
先验房后收房
在质量方面,《关于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进一步明确:
严格勘察设计,要组织勘察报告验收、勘察技术交底和验槽,不得设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构件配筋率、单位建筑面积钢筋用量上限等要求;严禁以“优化设计”等名义变相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保证资金到位,积极推进施工过程结算和无争议价款结算,不得以审计或结算审核结果未出具为由拒绝或延迟付款。
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在施工现场设立专门质量管理部门或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等质量管控节点监督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有效防控隔音差、串味、渗漏、开裂等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并落实质量信息公示、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等制度。
加强建材、部品部件、设备的质量管理,应参与或委托监理单位对主要建筑材料、部品部件和设备实施进场验收。
严格委托检验检测,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减少检测项目、降低检测标准、出具虚假报告,不得转嫁检测费用。
严格落实验收交付制度,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落实分户验收、先验房后收房制度,向买受人提供制式《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严格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建立质量回访、投诉处理机制,及时组织处理质量问题。
严禁搞“挂名法人”逃避安全责任
足额拨付安全文明措施费
安全方面,《关于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的通知》进一步明确:
严格执行安全标准,严禁对相关参建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压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禁层层推卸、弄虚作假、搞“挂名法人”逃避安全责任。
足额拨付安全文明措施费,在施工合同中明确费用总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强化危大工程管控,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施工中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对发现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立即责令停工整改。
健全安全自查机制,要自行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机构检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后组织安全专项评价,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完善安全生产应急体系,与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共同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王润晓表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通过健全监管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信用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方式,加强对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的监督管理。
推出两项标准体系
为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建设工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执行的国家和地方标准数量庞大,管理和技术人员需多方查证,工作量大且存在遗漏风险。
除两则通知外,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编制形成了《山东省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体系(2025年)》和《山东省工程建设安全标准体系(2025年)》两项标准体系。经统计,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中,质量和安全方面分别有996项、604项;待编的地方标准中,质量和安全方面分别为37项、17项。两项标准体系集成了当前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的各项标准,为全面提升山东省工程品质和安全水平提供坚实的制度和技术支撑。
每个体系都包含四部分内容:总体要求、标准体系结构、现行和在编标准目录、拟编标准目录,覆盖了从规划、设计、施工到验收、运维的全生命周期。
王润晓介绍,两个标准体系首次以体系化的形式,构建了层次分明、协调配套的质量安全标准框架;融入了节能降碳、绿色建造、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新理念,具有前瞻性;两项标准体系还将响应政策调整,和行业发展同步更新,通过定期评估、工程实践反馈及技术升级等,优化迭代标准,保持长期适用。
“下一步,全省住建系统将全力抓好这些政策文件和标准体系的宣贯、培训和推广实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实落地、取得实效。”王润晓表示。
回应群众“好房子”品质期待,山东强化住宅工程质量全过程管控
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举办的新闻通气会上,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主任王华杰介绍了山东强化质量监管、提升住房品质的具体措施。
在近期召开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表示,好建造方面,老百姓最关心的“好房子”要解决的问题,概括起来是“6633”。其中,第一个“6”是“六不”,不霉、不堵、不漏、不吵、不裂、不臭;第二个“6”是“六防”,能防电、防火、防灾、防盗、防撞、防摔。两个“3”,第一个“3”是“三省”,要省心、省地、省钱。第二个“3”是“三要”,要健康、要实用,还要有关怀。
“6633”,是群众对“好房子”提出的最朴素的质量安全要求。
“所有对‘好房子’的品质期望,最终都需要通过设计环节落到蓝图,通过施工环节变为现实。”王华杰表示,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重视,是成就高品质工程的根本。今年山东强化了对住宅工程质量的全过程管控,集中开展了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整治,并出台了《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建设好房子的若干措施》,从标准、设计、材料、施工到验收的五个关键环节,进行精准施策、系统施治,旨在构建一个覆盖全过程的质量管控体系。
近期发布的《关于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充分发挥建设单位主导作用,牵头协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图审、检测等各方,统一质量目标,加强过程管理,确保质量责任链条清晰、无缝衔接。
“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灵魂,近期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防控设计专篇示范图样(2025版)》,核心目标就是将防开裂、防渗漏、隔声降噪、防串味等具体技术要求,转化为设计单位好用、能用的直观图样。”王华杰说,图样一方面为设计单位提供明确的指引,要求其必须参照图样,绘制关键环节的详细做法和大样图,确保防控措施在图纸上得到充分体现;另一方面,同步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将《设计专篇》作为审查重点,严格核查其技术措施的合规性与有效性,确保从设计源头就建立起坚实的技术支撑,为建造“好房子”打下高质量的蓝图基础。
此外,山东严控施工过程,抓进场材料检测,修订完善《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全面落实进场材料见证取样送检100%的要求,确保用于工程的材料和构件质量可靠。抓预拌混凝土(砂浆)和检测机构两个专项整治,严查原材料质量检验、严厉打击虚假报告行为,有效提升了工程质量。抓隐蔽工程管理,推行举牌验收,留存影像资料,实现质量可追溯。抓技术创新,鼓励施工单位将关键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工艺工法,今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价省级工法679项并进行交流推广,提升施工水平。
山东还完善了验收机制,推行分户验收,出台管理办法,发布《住宅分户验收交付标准》,统一验收程序、内容和标准。在全国率先推行“先验房后收房”模式,让业主在收房前查验房屋质量,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销号,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让群众住得更安心、更放心。
王华杰表示,下一步山东将聚焦渗漏、开裂、噪音、串味等易发问题,在压实责任、健全标准、严格监管上久久为功,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回应社会关切。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明确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方面的首要责任,全链条提升工程质量,建造更多人民满意的“好房子”。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举办的新闻通气会上,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主任王华杰介绍了山东强化质量监管、提升住房品质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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