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对近日印发的《山东省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解读。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24年,山东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2万笔、733.72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1878.97万平方米,贷款期内职工可节约购房利息支出72.68亿元。
住房公积金作为长期住房储金,是帮助广大缴存者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重要支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麻鹏飞表示,总体来看,2024年山东省住房公积金运行安全规范、稳中有进,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服务社会经济大局作用更加明显。
制度普惠 灵活就业人员新增缴存人数同比增长91.6%
《报告》显示,2024年,全省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实缴职工、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6.98%、1.95%、4.10%,缴存总额、缴存余额同比分别增加12.79%、9.73%,住房公积金缴存规模进一步扩大。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建缴数量增长迅速,非公单位占比持续攀升。
麻鹏飞介绍,目前全省有7个城市获批国家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数量约占全国1/5。各试点城市为灵活就业群体提供低息贷款、缴存补贴、就业扶持、金融增值服务等多项权益,其中烟台、济南分别补贴1.2%、1%,补贴后可享受2.7%、2.5%的年利率,枣庄、德州分别推出200元、300元开户补贴,得到灵活就业人员热烈响应。2024年,全省灵活就业人员新增缴存12.1万人,同比增长91.6%,截至2024年末,全省累计3.3万户灵活就业家庭通过缴存使用公积金解决了住房问题,有力支持了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住房需求。
从缴存单位来看,非公单位占比持续攀升。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类型的单位缴存人数占比逐年增加,新开户职工中,城镇私营企业等非公单位的缴存人数占比78.26%,比上年增加8.85个百分点。实缴职工中,城镇私营企业等非公单位的缴存人数占比53.68%,比上年增加6个百分点。
保障刚需 发放首套自住住房贷款13.31万笔,占比87.58%
过去一年,山东住房公积金制度聚焦住房刚需,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
从贷款人年龄结构来看,青年人占比越来越高,全年向40岁(含)以下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12.72万笔、622.73亿元,分别占比83.68%、84.87%,30岁以下的贷款人占比达到40.81%、同比增加约5个百分点。
从收入角度来看,一方面,中低收入职工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主体。在全省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07%,共向中低收入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14.87万笔、713.70亿元,分别占比97.87%、97.27%。另一方面,通过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60.14亿元,在支持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住房面积来看,职工贷款所购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向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发放贷款12.60万笔、585.99亿元,分别占比82.93%、79.86%,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效果明显。从房屋套次来看,共发放首套自住住房贷款13.31万笔、637.03亿元,分别占比87.58%、86.82%,有效满足了职工对自住住房的刚性需求。
从异地贷款来看,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为助力劳动要素自由流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做出积极贡献,共向全国异地缴存职工发放贷款1.57万笔、76.86亿元。截至2024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495.84亿元,异地贷款余额330.03亿元,比上年末分别增加18.34%、5.06%。
租购并举 租房提取额增幅连续7年超20%
2024年,山东三次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惠民力度空前,切实保障缴存职工住有所居。
住房消费提取占主导地位。取消省内购房提取、偿还贷款户籍地和工作地限制,支持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同时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2024年,住房消费类提取额1103.59亿元,占全年提取额的73.71%。其中,购房提取26.83万人、234.71亿元,偿还贷款本息提取344.11万人、782.07亿元,有效减轻了缴存职工住房经济负担。
租房提取额稳步增长。大力支持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提高租房提取标准,推进租购衔接政策。80.43万名缴存职工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86.3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64%、33.43%,租房提取额增幅连续7年在20%以上。
贷款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优化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全面推广“商转公”、“带押过户”政策,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浮20%以上、高品质住宅贷款额度上浮10%以上。平均每笔贷款48.28万元、同比增加8.71%,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1878.97万平方米,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2.68亿元,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5.52%,比上年末增加1.46个百分点。
数字赋能公积金贷款8个事项一站式、全链条办理
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质效,山东扎实推进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实现网签备案、贷款审批、不动产抵押登记等8个事项一站式、全链条办理,共办理贷款购房业务6000余笔、40亿元。圆满完成企业信息变更等6个“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任务,企业注销“一件事”入选国办做法清单。在全国率先实施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截至2024年末,22个事项在省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11项灵活缴存业务完成对接、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同时,高效利用“数字黄河链”,接入26类内外部数据资源,全年实现数据共享632万次,与部“公积金链”实现跨链融合,为全国跨域业务协同提供支持,“基于零信任的网络安全创新案例”入选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暨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创新案例。
过去一年,山东深入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表现突出的2个集体、10名个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评为三年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总数全国最多,在全国率先实现设区城市公积金中心省级文明单位全覆盖。同时,培育打造100个优秀服务品牌,全面塑造山东公积金行业“走在前”新形象。
5月15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对近期公积金新政进行解读。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山东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于明年1月1日下调,由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动调整,不需要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百万房贷30年可省利息4.76万。
住房公积金是具有互助性的长期住房储金,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是互助性最直接的体现,也是缴存职工最关注的政策之一。
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通知,决定自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利率下调后,能给贷款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处长王访儒举例说,以双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00万元、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利率下调后月最低还款额为4003元,比下调前少还132元,在30年的贷款周期内,累计可节约利息4.76万元。
王访儒介绍,在本次利率调整前已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也能享受利率下调政策。根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规定,还款期间,当遇到贷款利率调整时,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应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因此,存量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且所有存量和新发放贷款均由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动调整,不需要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届时,可以通过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查询,或通过“爱山东”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查询。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山东将尽快出台一批公积金新政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为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贡献力量。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麻鹏飞介绍,去年,山东三次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力度大、举措实、含金量高,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作出积极贡献。近期,山东还将围绕做好“提、扩、优、延”四篇文章,尽快出台一批公积金新政策。
提额度!“好房子”、现房销售项目和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上浮额度累加计算
目前,在不叠加各项支持政策的情况下,全省单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平均最高贷款额度为63万元,双缴存职工平均87.5万元,多子女家庭均上浮20%以上、平均能达到110万元,16市可贷额度最高的是枣庄,达到了160万元,其次是青岛、临沂均为150万元。下一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指导各市进一步提高实际最高可贷额度,主要措施有:提高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将“好房子”、现房销售项目和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上浮额度累加计算;建立最高贷款额度动态调整机制,各市可根据房屋价格、资金流动性状况等因素及时优化政策。租房提取额度也将适当提高,目前济南、青岛只要在当地没有住房,定额提取为1500元/每人/每月,低的城市约在500或600元/每人/每月。下一步,将指导各市适当提高租房提取标准,争取基本覆盖租房支出,减轻缴存职工特别是青年人支付房租压力,助其更好安居稳业。
扩覆盖!全年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10万人
缴存扩面是住房公积金工作的立身之本。围绕灵活缴存,山东制定了全年灵活就业人员新增缴存10万人以上的目标。下一步,将加快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起草《关于全面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的指导意见》,推动灵活缴存业务设区城市全覆盖,努力实现“愿缴能缴”。围绕企业缴存,将加强政策宣传和行政执法,深入挖掘归集增长点,加大非公企业建缴力度,扩大制度覆盖范围和归集总量,让更多群众享受制度红利。
优服务!探索“商转公”“商转组”业务“一次办”模式
贷款服务方面,去年山东在全省推开了“商转公”业务,今年将探索“商转公”“商转组”业务“一次办”模式,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个人身份、房屋、征信、原贷款等信息,进一步减少办事材料和群众跑动次数、提高办理效率。租房提取服务方面,今年将建设全省统一的租房和提取一站式服务平台,推广公积金直付房租新模式,通过与政府和租赁企业房源、省政务服务小程序、公积金业务系统的对接,支持租房提取的公积金直接支付至出租方账户,租房提取将更便捷。
延年限!公积金贷款到期年龄将继续上延
目前,山东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均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随着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的落地,山东将推进政策协同适配,尽快将贷款到期年龄上限延长至男性68岁、女性63岁,或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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